標簽:亞洲國家
1、塔吉克斯坦商標法自1991年12月23日起即已存在,并于1994年施行新商標法。
2、實行國際分類,文字、圖形、三維圖形和其他顯著性的要素組織,可指定顏色等都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。
3、塔吉克斯坦是馬德里聯(lián)盟成員國,于1991年12月25日加入馬德里協(xié)定,至今未加入議定書,屬馬德里純協(xié)定締約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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